希望给孩子最好的教育呢?但通常我都会劝他们先不要考虑教育险,我们买保险也是需要讲究科学性的,买保险有五条原则,第一条原则就是“先保障,后储蓄”。
先: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和医疗险
后:养老金、教育金、财富传承
所以,你看懂了吗?在你还没有基础保障之前我是不会建议你给小孩配置教育险的,先把保命的保险配置起来才是明智的,而且建议先把大人的保险配置好了,再考虑小孩的,因为父母才是孩子坚强的后盾啊,父母都没有保障,万一有什么闪失,孩子的保费谁交了,并不是所以的险种都有豁免功能的,而且豁免的内容也不完全一样。
但是,如果基础保障都做齐做足之后我是非常建议家长给孩子配置教育金的。我们作为父母在30+的路上,这时候上有老下有少肩上的压力是最大的,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意都有顺景、逆境的时候,顺景的时候你想让孩子读什么样的学校都是有能力的,因为这个时候的你有钱,但是当逆境的时候呢,又假如逆境的时候还没有做资产隔离呢?这个时候孩子还需要读书吗?我们是否不应该把自己的成功与否跟孩子的教育挂钩在一起,在有条件的时候给孩子上一份教育金,给孩子准备一个教育账户,这个账户必须足够安全,长期而稳定,而且必须专款专用。
不管:
我们的家庭是否富裕
我们的投资是否顺利
我们的事业是否成功
我们的身体是否健康
我的同事曾经也觉得教育金收益不算特别高,但是当她经历了看到了一些事情后,现在的她觉得教育金很美,保险的收益跟股票的收益比是没得比的,但是保险的收益也不低,而且它的安全性是其他投资工具无法比拟的,100%保本安全稳健增长的,除了保险没有第二个投资工具有这个功能,这就确保了我们的孩子到了读书用钱的时候我们是肯定能够拿到出这笔钱的。
所以,现在的我,建议你在做好基础保障后一定要给孩子一份教育金,给孩子一个稳稳的将来,给孩子一个读好学校进入好圈层的机会,给孩子遇到更优秀的人生伴侣的机会,给自己一个幸福晚年的机会,孩子好我们才好,对吗?
文末附上#华人寿险第一大理赔案,这份保险金成就了新中国第一位大法官。
这是盛宣怀致永福人寿保险公司函
盛宣怀在此函写道:
“拟致永福人寿保险公司
迳启者前总办萍乡矿局张韶甄观察曾向贵行保寿险规元壹万两 今不幸病故 当由其胞弟知照并经本大臣作保即承贵行将保险银两如数赔足极为迅速 足见贵行妥实可靠 本大臣至深钦佩专此衹颂
日祺 名另具 三曰初十”
这是一份1907年光绪年间的一封理赔函。当时永福人寿(现在的标准人寿)作为第一家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当时有经济能力又有保险意识的第一代投保寿险的华人主要是买办和洋务人士,萍乡矿局总办张韶甄作为当时有能力的其中一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后来病逝,保险公司对其进行理赔,这笔理赔款保证了他家人的后续生活。1907年张韶甄去世时,其子张志让14岁,靠父亲留下的遗产,就读于复旦大学,1915年就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德国柏林大学,为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教育家,是新中国第一任大法官,参与起草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可见,这1万两寿险赔款对于张志让早期教育给予了充份的保障。
1万两寿险赔款为张韶甄遗属生活给予了重要保障。据《仁济和保险公司第二十六届结账》记载,宣统三年(1911),仁济和保险公司上海本公司总经理的月薪为白银73两,加上年底双薪及闰月,全年收入1022两(不是闰年的普通年份为949两)。依此推算,1万两赔款大体可抵张韶甄10年的收入。清末官方存款年利率大概为1分甚至1分以上,按年息1分(10%)计算,1万两存款一年的利息收入也有1000两,也就是说,赔款的利息收入相当于张韶甄生前的薪水。
从购买力的角度看,1万两赔款不是一个小数目。据资料统计,宣统年间,一两白银可买40斤左右猪肉,七八两银子可买1亩良田,留学欧美一年的费用约1200两,七八百两能在北京城买一个四合院。到了民国初年,物价上涨,一两白银也很有分量,店员、警察、车夫等普通百姓的月收入为5-10两。1913年12月上海中白粳大米批发价格每市石(156市斤)价格6.59元(王廷谦编:《我国近七十年物价简史(资料)》第8页),按1银元折白银0.72两计算,当时3两白银可买100斤大米。综合来看,清末一两白银约和现在3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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