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大多数企业都会给职工购买一份社保,等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不过,对于养老保险的购买,很多人表示,有不少公司给员工都是根据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进行参保的,这些潜规则你知道吗?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案例介绍吧。
公司根据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参保,千万别被公司的潜规则给骗了!
苏源(化名),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到某电子公司工作。经过苏源2年来的努力,苏源升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月工资提升到每月3000元。升职的喜悦还未褪去,苏源发现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社保中养老保险都是按照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础进行参保的。
苏源觉得自己的工资明明有3000块,为什么缴纳保险的时候却按照最低参保基数缴纳呢?原来,这是该公司的“潜规则”,所有员工的工资不论高低,都是按照最低参保基数来缴纳养老保险的。对于这样的条款,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但苏源不愿意。于是,2017年,苏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都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补偿1.9万元。经过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苏源经济补偿金1.9万元。但该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中院。
中院审理认为,为员工代缴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苏源与某电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变更社保缴纳标准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保征缴条例》,是无效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综上所述,员工一旦发现,所有员工的工资不论高低,都是根据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参保的,大家就应该谨慎了。这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让这些潜规则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