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是否有权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春晓 30 0

现如今,人口老龄化严重,越来越多的人都比较看重养老问题,而正在在职的职工也不例外。但现在有些公司不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会直接给员工多加几百元工资,所以导致养老保险的缴费出险中断情况。此时,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是否有权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案例介绍吧。

北京某公司是否有权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王某是一名博士毕业生,受聘于北京市某一外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在应聘期间双方商行点,公司给其高新1.2万元,但除了工资之外,就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王某心想自己还比较年轻,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现在考虑还为时尚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点钱比较实在。于是,王某就接受了公司这一条件。

工作一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由于王某与董事长在一些公司管理上等问题上产生了分期,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某心有不甘,就发动了劳动争议委员仲裁,王某提出公司为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认为这是侵犯了他合法的权益。而公司董事长仍未,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是事先与王某已经达成了协议,现在无权反悔。那么,公司是否有权不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费呢?

专家解析:一般情况下,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单位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如果公司 不给王某缴纳养老保险是违法的,双方的约定无效。王某是有权利要求公司给缴纳养老保险。

由此可见,公司是有义务给在职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一旦公司不愿意给其缴纳,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公司给其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