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福利,会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也有一些公司,为了规避人力成本,以购买商业保险代替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公司买了商业险,员工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本单位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所有职工或者所有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应该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不冲突,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是,很多商业保险要求在员工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再进行赔付,具体要看商业保险合同。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公司需要自行对员工进行赔偿。
这里有个案例:小王加入某公司,公司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并且约定一旦出险,获得商业保险赔偿后,不得要求工伤保险赔付。这样的约定其实是无效的,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出险后员工及其家属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公司为你购买了商业保险,也要区分清楚是哪种保险。比如公司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了转嫁自身风险而配置的一种保险,并不是员工福利。另外,即使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也需要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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