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福州市某游泳池发生了一起疑似溺水事件,从相关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泳池边上一动不动躺着一名身穿泳衣的人,四周围了游泳池的顾客以及医务人员,正在对其进行心肺复苏。记者随后致电泳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事发后已第一时间叫来了救护车,并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抢救。另据工作人员介绍,该顾客是在水深1.2米的浅水区被发现,截至目前门店已经暂停营业。死者为六旬女性,初步判断为溺亡,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很多人以为在游泳池游泳是一件很安全的事情,殊不知,其中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给自己增添一份保障,建议游泳爱好者们为自己投保一人身份意外险。
一、什么是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交费少,保障高的特点。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对于游泳爱好者来说,前三种给付可以有效弥补意外损失,减轻被保人及其家人的经济压力。
二、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误区
1、误区一:人身意外险可以承担所有的意外风险
人身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如城市中公共汽车拥挤不堪,而且已经启动,某乘客却强行硬挤上车,售票员规劝不听,结果造成重伤,这种伤害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因此不属意外伤害,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
2、误区二:人身意外险的保额越高赔付越高
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家长在为孩子学游泳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