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中代签名是否有效

春晓 33 0

2012年6月,张先生在某家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年金保险,被保险人是夫人王女士,保险受益人为自己的儿子。在当天要投保时,王女士因出差在外,在经过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同意下,由张先生代替妻子签下投保单,且缴费了保险费,在之后的电话回访中,王女士也证实了投保的事实。

但在2015年11月份,王女士因事故不幸意外去世,张先生带着儿子去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按照保险合同赔付身故保险金十万元整,却遭到公司的拒绝,公司拒绝的理由是因为在被保险人没有在投保单签自己的名字,导致合同无效,在这种情景下,张先生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在经过法院的审理后,因为这是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要求的合同,在未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认可保险金额,所以这份合同被视为无效处理,即保险公司可以不用进行赔偿,只要退还保单现金就可以。


代签名分为几种

代签名一般会在以下几种情况出现。首先是在为儿童办理保险的时候,由于孩子还小,自身没有民事的责任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帮孩子代签,这属于监护人帮孩子签名。这种情况是不属于代签的。还有一种指的是非保险代理人的签字,如自己的家人、朋友、等等都是属于代理人的签字,上述案例中张先生就属于这种代签名的情况,那这种代签名的保险合同究竟有没有效呢?

代签名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像案例中张先生代替其妻子签名的这种代签名保险合同就是无效的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跟保险公司当中确立、变动、结束的关系的协议,且保障了投保人保险权益的法律依据。倘若合同签字被代签了,也可以叫投保人去保险公司补签字,张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出差回来后就应该找个有空的时间及时去保险公司补签字,这样保险合同才能真正有效,也就不会发生后续的得不到理赔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