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和11月,吴先生先后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和意外保险,保额总共为11.5万元。在2019年2月,吴先生在修理自家烟囱时从屋顶上不慎摔落,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经保险公司核实,吴先生当年的意外保险费用未能及时缴纳,但是意外保险保单仍然在宽限期内。于是,在经过一系列流程之后,吴先生的家人拿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金11.5万元。
一、什么是宽限期
宽限期就是指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之后,每次保险费到期的那天起六十天内称为宽限期。宽限期的目的就是对投保人不是故意地拖欠保险费用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护,同时也能给经济上遇到困境的投保人提供一段较为充裕的筹集款项的时间。在宽限期内缴纳超过期限的保险费,并不会收取利息;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死亡,保险仍然有效,保险人需要承担保险责任并且还要支付保险金,支付的保险金会扣除应该缴纳的当期的保险费。
二、宽限期条款
如果是分期缴纳保险费用的寿险,投保人没能及时缴纳第二期以及之后每一期的保险费的时候,在宽限期内的保险合同依旧有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然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但是需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下的保险费用。如果超过宽限期投保人还没有缴纳保险费用,那么在宽限期结束后的次日保险合同即失效。
三、怎么利用宽限期
宽限期是为了让那些不能及时缴纳保险费的人时间来筹集保险费的,他们可以在这段时间里通过向亲戚朋友借钱或者根据自身的理财计划来筹集保险费。如果在宽限内将没有缴纳的保险费补全,保险合同依旧生效;如果宽限期内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事故或者患病住院以及身故的,保险公司会依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如果在宽限期内没能筹集到未缴纳的保费,那么一旦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就会失效。一定要合理使用宽限期,善用宽限期,让保单持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