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
德州市发布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多子女职工家庭住房需求,缓解职工购房经济压力。自今年3月21日起,对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多子女家庭是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家庭(现有子女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相应的贷款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数量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任一项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多子女家庭购买期房申请贷款,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以过户发票时间为准。政策自2023年3月21日起实施。
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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