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精神,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3日起调整为1430元。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1号)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相应做出调整。: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即由原1152元/月调整为1287元/月。
二、失业人员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一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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