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雨量没有达到暴雨的程度,不属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无法依保险合同给予理赔。
某纸业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其保险责任包括因暴雨、暴风造成的损失,因洪水、台风造成的损失等。
一天,一场长达1个小时的大雨倾盆而降,雨水涌进了库房。尽管职工全力以赴抢救,几百卷纸品仍被浸在水里。可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从本市气象局录得的24小时降雨量来看,事发当天的降雨量尚没有达到暴雨的程度。故本次因雨水浸湿纸品所造成的损失,不属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本公司无法依保险合同给予理赔。”双方争执不下,纸业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成立,驳回了纸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标签: 保险案例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