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承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监管问题研究,且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在各自承保金额限度内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都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的作用。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共同保险依旧属于保险,是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因此,各共同保险人依旧可以实施再保险。而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分散风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可通过转分保使风险分散更加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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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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