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了1级至4级伤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了1级至4级伤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的范围及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有伤残津贴,并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依然享受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根据通知调整伤残津贴。
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如果符合1级到4级伤残调整条件的人员,那么4级人员每个月每人增加355元,三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380元,二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405元,一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430元。
2.托底调整。如果调整了之后,今天仍然比每个月4138元还低,那么就按照4138元进行发放。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