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科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再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接续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理情况通知参保单位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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