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金华市政府 你们可曾真的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问金华车管所 你们可真的象传说中的廉洁奉公?
三问金华保监会 你们做事情可想过后果?
四问浙安车友俱乐部 你们的背后有说在撑腰?是浙江省交警总队吗?你们为什么胆敢做垄断市场的行为?
金华的摩托车一年增加9000多台,保险费200/台,这个是统保后的价格,车主没有选择余地,30%的手续费由车管所和浙安公司一家一半,9000x200x0.3=54万,这只是新增加的摩托车的部分,市区现有的摩托车车是多少我不知道,请知道的人算算,广大的摩托车主一年被他们捞走了多少钱!
事件的背景:省交警总队是浙安车友俱乐部的后台老板,他们利用权利联合车管所以强制第三者保险的名义垄断市场,疯狂捞钱!实际上,不被他们垄断的话,摩托车一样也要保险,车管所一样在年审、上牌的过程中也要检查车辆是不是保险了,这是他们份内的事!
现在他们在利益的驱动下,更是疯狂的想把汽车的保险统一,据保守的估计,金华的新车保险一年最少是一亿!
这其中有很多的黑幕,我将会视关注的人的多少而决定是不是揭发!
最新补充:
金华保监会将会在9月1号前三四天请各新闻媒体的主编或负责人吃饭(或者开新闻会)实质是封口,因为这几天有多媒体都想采访这个事,但被他们拒绝了,保监会实行统一保险的借口很冠冕堂皇:为了维护新交法,(这个好象有车管所在做,不需要他们操心)为了方便车主,(那些外地车,永康,兰溪等下属县市的,不知道是方便了还是麻烦了,来金华车管所路上出事故怎么办?)为了规范市场(实质就是统一了保险费,将会统一上涨30%左右,这些钱都被谁拿了?),还为了让用户更方便的选择保险公司(这更说不同了,各保险公司做足份额后,谁还敢再承保新车?做一单罚5万啊!而且不需要各公司努力就能坐享其成,那么理赔服务会更好还是会更差?)
新车集中保险起争议
是规范还是垄断褒贬不一
“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联合9家财险公司计划推行新车保险集中承保,这势必会产生保险行业垄断,损害广大车主和车商的利益。”连日来,金华汽车经销商们频频向本报反映,在外地城市屡屡受挫的新车集中保险却要在我市推广,让人无法理解。
所谓“新车保险集中承保”就是将新车保险由代理业务改为直销业务,由多网点分散承保改为同点集中承保。记者在车商提供的一份名为《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文件中看到,协会将成立金华和义乌两个中心,金华保险服务中心原则上承保金华市区、东阳、兰溪、永康、浦江、武义、磐安的全部新机动车保险业务,义乌中心则承保义乌的新机动车保险业务。中心开业后,全市所有财险公司的其他营业机构一律停办新车承保手续。在中心内,客户可以自愿选择保险公司。
但据透露,各家财险公司内部早已按目前业务量达成保费分配协议,人为分配车险市场“蛋糕”。一旦某家保险公司投保数额较大,那它就要按定好的比例拿出多余的份额分配给其他公司。这一游戏规则均衡了各家保险公司的利益,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竞争。
保险协会:规范竞争
保险行业称新车集中保险为超市化运作模式,客户在这里可以货比三家,选择自己满意的公司和产品,可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按照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说法,集中保险是为了方便车辆消费者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上牌时就近投保,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心成立的依据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的订立等事项。”
记者就新车集中保险一事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在敏取得联系。他说,现在主要是车商在反对,消费者并没意见。他强调,集中保险不会产生垄断,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据人保金华分公司的一位人员透露,实行新车集中保险的根本原因,是为了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行为。过去各保险公司为了争揽业务,向代理商支付高额手续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车险业务到了盈亏临界点,保险偿付能力受到威胁。新车集中保险,有助于减少业务中间环节,从而解决长期困扰保险商的高额手续费问题。
车商:一致反对
金华市汽车流通协会(筹)秘书长蔡永说,问题的焦点在于新车集中保险后,表面上车主仍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但在背后各保险公司内部将以垄断的方式、计划的模式、分配的手段人为地把客户划拨给某个保险公司,以保证各保险公司之间业已分割好的市场保险份额。
他认为,消费者并不是没意见,而主要是不知情,还“蒙在鼓里”。由于“集中保险”几乎成了垄断,各个保险公司势必在保费上达成垄断同盟价格,造成购车客户新车保险和有车用户续保成本提高。而当车主出险时,“旱涝保收,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保险公司势必懈怠对理赔、维修保障的服务,一条龙服务和提高用户满意度将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据了解,目前市区各汽车经销商与各保险公司普遍签订了机动车财产保险代理协议,代理服务手续费为8%左右,而且须纳营业税。汽车经销商的代理方便了购车客户,使客户购车时充分享受到了选车—购车—保险(代理)—上牌(代理)一条龙服务,减少了不熟悉情况的新车主来回奔波。 新车集中保险后,各家保险公司可能不给或少给原有8%的代理费,这是招致车商反对的主要原因。但一位车商表示,他们担心的并不仅仅是8%的代理费,而是在割裂保险链条后,势必影响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影响消费者对车商的满意度,进而影响汽车的销售。
按金华市汽车流通协会(筹)的说法,由汽车经销商代理保险服务,使客户的新车从经销商手里(尤其是各县市)到车管所途中的安全得到了保证。而集中承保将造成新车主不便,新车去车管所途中安全没有了保证。
采访中,许多汽车经销商表示,如果真的要搞新车集中保险,也应以听证会的方式充分听取汽车潜在客户、车主、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协会等各方意见。
外地经验:大多受挫
去年底,台州市行业协会联合7家保险公司设立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同样招致了车商的强烈反对。车商们拿出的依据是《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保险等单位不得实施“其他限制竞争行为”。
周建林是台州的浙江方林汽车城总经理。他说,集中保险之前,入驻市场的保险公司都是上门服务,车商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手续简便、快捷。保险垄断后,原先各县市的消费者在当地一个小时就能办好的保险,非得让人家赶到椒江办理不可,往返增添麻烦不说,车辆在路上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由于车商们竭力反对,目前尽管签单仍要在中心统一办理,但中心已部分恢复原先车商代理的做法。
周建林说,新车集中保险的做法最早起源于西安,后来成都、武汉等20多个城市陆续跟进。但这种限制竞争的做法明显带有垄断性质,反对呼声很大。目前西安、成都等大多数城市大都已偃旗息鼓,剩下的也是举步维艰。在我省,绍兴集中保险已土崩瓦解,台州保险中心现在也已处境尴尬。
周建林说,他发现集中保险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来自外界的反对,而是一些份额小的保险公司“揭竿而起”。因为集中保险看似遏制了恶性竞争,但同时也人为地限制了良性竞争,限制了一些小保险公司的成长空间。小公司担心,随着外资进入国内保险业步伐加快,这种垄断的做法只会削弱自己的竞争力。
物价部门:正在关注
记者就新车集中保险是否涉嫌价格垄断向物价部门求证。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方峻说,他已得知保险协会将牵头推行新车集中保险。目前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保险费率不属于价格法的调整范围,但在行业内统一价格的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会侵害其他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干扰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对此事,他们还在进一步观察。
采访中,一些管理部门表示,由于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尚未开业,是不是有行业垄断之嫌还不好下结论。至于采用何种方式规范竞争秩序是保险行业自己的事,但有一条是肯定的,任何新的办法都应兼顾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车商三方的利益,任何一方利益受损,都不利于车险市场的发展。 (本报记者 徐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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