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安人寿财险公司的忠实客户,今年7月14日,我出了追尾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两辆事故车送至4S店进行定损确认修理,三日后拒绝赔偿,尔后经过沟通又同意赔偿,然后再次拒绝赔偿,反复多次。8月12日,再次沟通无果,产生冲突,110到场处理,经过城南派出所干警一上午认真、细致、艰苦的调解,海安人寿财险公司汤海元总经理承诺赔偿,并承诺于16日给予处理,到了16日又通知我等待,17日再次给了拒赔通知。
1、此公司与我签订保单时,没有对我进行条款告知,保单中“投保人签章”一栏也不需要我签字,只要交钱就行,而赔偿时百般刁难,欺诈客户,对于海安人寿财险这种行为表示强烈愤慨!要求人寿财险公司履行义务,从速赔偿!
2、保险公司将事故车送至4S店定损时不与我沟通,车辆损坏情况以及定损情况都不告知与我,定损确认单的“投保人签章”一栏也无需我签字,而是直接通知4S店进行修理,定损金额高达3万多元,尔后又拒绝赔偿,定损不告知,定后不赔偿,这种行径实在令人发指!(下附事故车辆损坏照片,请大家帮我估估值不值3万多元的修理费)
3、8月12日,110到场调解,海安人寿财险公司阳奉阴违,当面承诺,事后又翻脸不承认,对于海安人寿财险公司这种反复无常的行为表示极大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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