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诈骗,我们心中的委屈向谁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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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是与平安直接协商,让我们承担1万元损失,投诉至消费者协会,协商结果让我们承担7000损失,我们无法接受,山西省保险监督局,只对平安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个人损失不负责,平安居然嚣张的对我们讲他们有一个庞大的律师团队,有种就打官司啊。我们没打过官司,但听说过许多法院的潜规则,难道青天白日下的欺骗就如此嚣张吗,政府还能为百姓做主嘛?

  以下是详细情况说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

  涉嫌存在若干违法及欺骗客户的问题说明

  涉及的具体合同名称为: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2004)及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

  事件经过:2007年5月,我们一家三人在中国平安保险山西分公司业务员的介绍下,购买了两份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2004)和一份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共三份保险。当时平安公司及其保险业务员均承诺:智富人生终身寿险期交保费5000¥,为期5年,5年后返还本金25000¥,之后合同继续有效;另一份鸿盛终身寿险期交保费3000¥,为期20年,20年后返还本金60000¥,之后合同继续有效。迄今为止我们已经交了三年,平安公司却说由于金融危机本金不再返还。三年来我们共计交了近39392.34¥保费,现在与平安公司的协商结果是对方只赔偿60%,40%的损失让我们承担,我们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我很早就退休了,妻子也早已下岗了,孩子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对于发生的财产损失是我们一家所无法承受的。

  相关合同存在的问题及说明:

  一、 承诺与事实严重不符,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平安公司承诺只缴费5年(鸿盛寿险20年),并在第5(20)年返还本金人民币25000(60000),此刻却以经融危机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并以各种理由推卸其应负责任,完全不符合其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应具有的形象和责任感,置中小客户的损失于不顾。

  二、 违反约定不履行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乱扣费。

  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合同标明的首期保费合计人民币3210.16,实际从我方银行账户中扣除的金额为3210.50。金额虽小,却体现出中国平安公司极不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极不严谨的工作方式。海外200多亿的投资损失想必由此而来,高管6000万的年薪势必因此而出。

  三、 违反相关法规定合同,存在诸多陷阱及漏洞。

  合同中将各种此保险的优点发挥至极,但是对于客户需要缴纳的保障成本却讳莫如深,仅仅列出几个与保障成本公式有关的名词而已,而且这些重要的公式参数名词,在合同解释中也极为分散,明显是在使不谙合同内幕的消费者忽略这些合同的缺点,从而顺利的上当受骗。其二,合同的末尾列出了诸多不负责任的免责条款,为将来可能出现意外状况准备了充足的拒绝赔付理由。消费者所得的病,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那些"大病"条件,还真是挺难的,在有生之年能否获得理赔更是一个大大的疑问。另外,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有很多在保险合同上写着的治疗方式和方法已经或既将不再被医方所选择。

  四、 以赠送保险欺骗客户,行非法传销再套客户。

  在2008和2009年行将续交保费的时候,我们被平安公司通知前往位于山西省轻工设计院三楼的中国平安保险销售部,借赠送每人3万元的保险为由,让我们两次在三楼的会议室里接受洗脑,大讲特讲平安公司的各种优势,各种极尽溢美之词不绝于耳,天花乱坠的程度简直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目的自言不明继续购买平安公司的其他保险产品,最后每人发一张卡片填写后说是稍后将把此赠送的3万元保险为我们添加到账户里,事后我们也没有在意此事。第二年,同样的伎俩再一次被平安公司使了出来,这次又是同样的经历,我们询问了为什么没有看到所赠送3万元保险的事实,对方声称让我们回去再核实一下,核实之后,我们得到的经验是平安公司的工作人员睁着眼说瞎话的本领还真不是盖的。此后平安公司并没有停止类似做法,三番五次打电话以赠送保险为由,行非法传销之实,无一例外的我们选择回绝。

  五、 未对当事人详细体检,为拒绝赔付设下圈套。

  保险合同中列明了诸多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健康说明情况,在简单的询问后全部添上了否,其中很多选项都需要经过体检之后才可以作出的判断,平安公司一笔带过。试想有谁能够做到在被医院体检之前,就能够知晓自己身体详细健康情况的能力,如果这样大家的病症都能够在初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疗,事实是这样吗?平安公司看似含糊其辞,浮躁潦草的工作态度和方式,实则是在为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而设下拒绝赔付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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