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一个游艇事故,关于这个事故和引发的后续问题,小编觉得非常有代表性,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或许是小编少见多怪,好奇心也比较大,觉得这当中有几个疑问不吐不快,也想请行业大咖指点迷津,也好让大家以后遇到类似事故时,能有一个更加清晰的处理方法,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降低事故的复杂性。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事故:一艘停泊在游艇港的游艇突然倾斜,并不断下沉,被发现后已经来不及施救,游艇最后完全沉没。由于晚上不方便起吊作业,游艇第二天才被吊起并停放岸边,且一直未做任何处理。
原因:事故发生时天气正常,游艇也未受到外力影响,事故调查认为可能是游艇水下部分与外部联通的管路出现问题,导致游艇进水并最终沉没。
该艘游艇购买后,由管理公司协助管理,船东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用于维护游艇,并购买了足额的游艇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后,船东报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认为是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不接受理赔,要求船东找管理公司承担事故的责任。于是,船东要求管理公司承担事故责任。但管理公司认为应该先找保险公司,自己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由于各方推卸责任,导致游艇在吊起来后,未能进行及时的处理,浸水后的机器、设备、内装等部件未能得到及时的清理,加大了事故的二次损失,事故的处理也变得更为复杂。综合事故,可以看到各方的以下几个观点:
1.游艇沉没可能是管理不善导致,这点各方的异议都不大,这可能是一起船员未能尽职导致的意外事故。 当然,目前无法了解到管理公司与船东在游艇管理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对于游艇管理上(包括设备、备件需求等方面)需要做哪些工作存在什么意见或是矛盾,这点需做特别提示。
2.保险公司在接到船东报险后,认为根据事故调查,是管理不善导致的,不予理赔,让船东找管理公司赔偿,因此未对受损游艇的处理做出什么建议或是指示。
3.船东未要求保险公司先行承担保险责任,对受损游艇也没有进一步的维护处理,而是要求管理公司承担游艇损失的责任。
4.管理公司认为,船东应该找保险公司先行理赔,管理公司只是承担游艇的简单维护管理,是受雇于船东,无法承担游艇的损失,船东应该去找保险公司,因此不应该承担游艇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结果:游艇从港池吊起后,没有进行任何的为减少事故损失而做的维护处理,长时间的停放可能导致游艇更大的损坏,造成二次损失,同时产生更多的停泊看护费用,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图片与本文无关由于没有看到游艇的保险合同条款和游艇管理合同等细节,就无法详细了解各方的合同关系和责任,但根据游艇行业的习惯做法,以及正常的保险条款和游艇托管协议,小编有几个问题需要各位大咖支援一下:
1.事故调查认为,该事故并非故意行为导致,那么即使是船员管理不善,是否也应该认定为是意外事故导致的呢?
2.根据一般的保险合同,这类意外事故发生后,船东是否有权力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是第三方责任,船东是否有权力将对第三方追责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接受船东的理赔要求?还是有什么依据可以拒绝船东的要求?即使保险公司认为是第三方责任,是否也应该先承担保险理赔的责任后再去追索第三方的责任?
3.游艇的管理公司接受船东的委托对游艇进行维护管理,船东对此支付相应的费用,而在游艇的日常维护管理过程中,很难避免船员的非故意过失。如果是船员的故意行为导致的,那么根据相关法规船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是船员的非故意行为导致的管理过失而造成的损失,船东或是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力追究管理公司的责任?管理公司是否应该完全承担船员过失而导致的全部损失?
4.事故发生后,船东未对游艇进行任何处理,似乎接受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理赔而转向管理公司追责,这个做法是否妥当?船东是否认为因意外事故可能是第三方责任导致,就应该放弃对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的权力吗?船东是游艇的所有人,未对受损游艇进行及时处理,是否是加大事故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5.事故发生后,由于对开始的游艇损失责任互相推诿,没有一方承担责任,导致开始的损失没有进一步止损,进而加大了事故的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6.最大的疑问,游艇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船东应该如何做?

图片与本文无关游艇保险是游艇最大的保障,游艇保险行业又是非常专业的业态,涉及很多专业内容。游艇出现意外事故后,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理赔,什么情况下会拒绝理赔,船东在购买游艇保险时,非常有必要认真的好好的看看。而作为管理公司,受雇于船东对游艇进行的管理维护,其实赚的就是劳务费用,所以能承担多大的责任,管理协议该如何签,也必须认真对待。至于保险公司,一般是家大业大律师多,但在船东投保前,能否尽可能清楚的说明什么是意外事故,出现意外事故该如何办(比如上述案子该不该赔),让船东心中有数,让行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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