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局:建议使用网络方式办理业务,延后办理不影响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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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成都市社保局发布《致全市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公开信》,将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经办服务有关事项进行了一系列明确,并对成都全市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提出倡议。

首先,要做好联防联控。全市各级社保服务大厅和基层网点将配合有关方面,加强疫情防控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如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或基层网点办事的群众,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维护正常秩序。

要确保待遇享受。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保障各项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倡导网上经办。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已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建议全面使用网上经办方式办理社保业务。

未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建议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登记”进行注册(未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或点击“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初次申领CA证书”办理。

在2月3日至6月30日注册的,免数字证书开户费、免半年使用费、免费邮寄数字证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建议充分使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的“个人服务”办理社保业务。

倡导使用手机认证。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建议使用“天府市民云”手机APP,点击进入“社保服务”办理。对于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待疫情稳定后请及时进行资格认证。

倡导预约服务。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如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或基层网点办事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预约电话(成都市各级社保经办网点预约电话附后),通过电话预约办事时间和办事网点或使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社保业务。

倡导延后办理。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未及时办理养老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增参保、接续参保、暂停缴费、缴费基数申报、中断补缴等社保事项的,建议延后至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内及时通过网上或网点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其中,基本养老金从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补发。

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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